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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保障?

咨询者 : fa427279 - 四川     时间 : 2013-01-16 13:49:48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老师,我是四川一汽车制造厂的普通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11年。现因该公司要与韩国现代合资合作;现原公司要求我们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再与合资公司签订合同。请问可向原公司主张自己的权益否????????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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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变更劳动合同主体,你准备辞职?

2013-01-16 13:57:55

尹兰英   [湖南]    15111339840

首先,看你们原劳动合同签订内容,如果你们不愿意与合资公司签订,可以拒绝,再向原公司主张补偿。

2013-01-16 14: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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