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岁在常州一家火锅店上班因为快过年了想回去过年、、我也已经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可是我们经理她看都没看就给扔了、、我当时来的时候也未跟店里签任何合同、、而且她还说这个月工资也不发等过年那天一起发、、、我该怎么办呀
你应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立刻发放给你。劳动局会为你解决此事的。
2013-01-17 10:26:48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3-01-17 13:42:00
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2013-01-17 23: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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