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一般是指从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6 14:28:40
“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010-07-07 10:17:0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