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拿出17万,婚前女友妈妈拿出5万,合伙付首付买房子,婚后她房也没有负担房贷。房产证是各50%。我们咨询的律师是房子要一人一半。以为感情不和,家庭琐事,发展到要离婚。我爸妈就急了。把我们两个告上法庭,让我们还父母资助的部分。现在已开庭了,女方律师辩称是赠与。有借条为证。她说记不清了。 现在她继而也把我告上法庭,申请离婚。 不知道我父母走的这一步对不对。还是应该撤诉,直接和她打离婚官司。直接按出资份额分割。 我们这边的律师,法官对不谈这个,都按房产证一人一半来判,不管当初双方的出资问题。这样合理吗?感谢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