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2006.原告-2011.去逝)在诉讼中去逝。房产纠纷,历时八年,手中七份法院生效的文书,均胜诉。现父亲去逝,四子女做为继承人继续上诉。法院驳回:根据《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理由是:铁路房产要经铁路同意确权。父亲的房屋于2002年花8.5万买的,我认为单位无权限制。 请律师帮忙,给出见意,谢谢
房产纠纷因涉及各地房产政策以及房屋性质的不同较为复杂,律师需要阅读有关案件材料后才能给出具体建议。
2013-01-20 10:10:57
法院的做法违法,可上诉维权!
2013-01-20 11:46:30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房产纠纷因涉及各地房产政策以及房屋性质的不同较为复杂,律师需要阅读有关案件材料后才能给出具体建议
2013-02-02 20: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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