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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死亡赔偿责任?

咨询者 : fa428143 - 江苏     时间 : 2013-01-20 11:00:09    状态 : 已解决



我母亲骑电动车闯红灯,与一快速行驶的机动三轮车相撞,我母亲被撞倒在地,三轮车继续前行,并在避让过程中侧撞上桥栏杆。该机动车违规载人,所载人被抛出致死。事故处理中心认为我母亲需要对死者负全部赔偿责任,并赔偿机动车驾驶员,请问需要分别赔偿多少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赔偿的项目及标准是: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3-01-20 11:23:43

路光亮   [江苏]    13851063183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根据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不服交通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赔偿数额根据责任大小确定

2013-01-20 11:24:15

刘建平   [江苏]   

可以对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不一定全责。

2013-01-20 12:02:58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报警,认定事故责任,依据责任赔偿

2013-01-22 08:38:30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013-02-02 20: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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