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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接手了一个店铺被骗,惨,请帮忙?

咨询者 : fa124828 - 广东     时间 : 2010-07-07 09:37:24    状态 : 已解决



在09年10月24日花4万在广州新市顶下了一家店,那老板说到10年8月30日就可以帮我向业主公司转为直接租户。整个冬天惨淡经营,好不容易熬过了,现在生意是好点,但钱还没赚回,偶然旁边店的告知公司每次续签都要收一笔费用大概在5万这样,联系之前那个老板她避而不见。现在没有跟公司直接的合同,想转又转不了,之前那个老板又联系不上。难道我的首次创业就以辛苦了10个月,并亏了几万而结束?各位律师朋友请帮帮忙吧。 我主要想问: 1、是否可以追究之前那个老板的责任? 2、那公司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3、我现在像之前那个老板一样转出去的话会不会有问题? 以下提供当时签的协议: 商铺转租协议 转租方(甲方): 受转方(乙方): 一、转租铺面的情况 1-1、甲乙依法承租的座落于XXXXX铺面,在其租赁期内,因需意向转让给乙方使用,该门面的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 2-1、甲、乙双方约定期。甲方于2009年10月24日向乙方交付该铺面及里面所有设备,自2009年10月24日起至2010年8月30日止。2009年10月24日之前甲方所有负债与乙方无关。 3-1、转租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或原公司铺主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该公司办理续租手续,届时以乙方名义直接向公司租赁使用。 4-1、转让金、租。 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金40,000。00(肆万元整),内包括押金8000。00元(捌千元)。该铺面每月租金4000。00(肆千元整),如乙方拖欠公司租金及水电费,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席公民   [北京]    13901014007

你说的情况不清楚。你并没有搞清到续签合同时,出租方所要收的50000元是什么钱?是否一次性缴纳某个期限的租金?如果是,则并无不合理的。 另外,你和转让方所签合同中写明了“每月租金4000元”,而他的合同期尚有10个月,其中还含押金,说明他并没有多收你钱。 关键是你需要搞清楚,原出租方是否允许转让?是否同意你继续租赁?以及出租方出租的条件。而非急于认为自己受骗。

2010-07-07 08:34:16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答复如下: 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你联系本律师一三七六零七六九七六八QQ四六五八九八六六八。

2010-07-09 23: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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