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地铁站做清洁工作,因在工作期间摔伤了脚,用了医疗费用合计九千多元,之前说可以报销六千多,现在已报销三千多,但是现在平谷劳动局那里说全部报下来了,可是在公司那里却总是说只能报销三千多,请问您这个是否可以追回来剩下的医疗费用?
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后,由单位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前期费用,构成等级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2013-01-20 21:50:26
1,构成工伤,你们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你们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2,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3,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013-01-20 23: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