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曼未婚同居三年,2011年生下一个女儿,原本计划今年农历年底结婚,可是上个月女朋友回家,却感情背叛,准备和别人结婚了,并且也不想再见女儿的面!我的心里很痛苦,三年的感情却抵不过几天,强烈感觉被欺骗。另外,就算分手,女儿也没有错,为什么要抛弃她,私下都不愿意见女儿一面?所以,我想到到法院起诉她,她应该尽到抚养女儿的义务(并不是说钱的问题,而是女儿的母爱!),不知道法院接受会不会立案?我应该到我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还是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谢谢各位的指点和帮助!
可以在您女儿的户口所在地起诉之要求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抚养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3-01-21 20: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