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单位为甲单位的下属单位,两个单位是相互独立的法人。我与甲单位签订协议,由甲单位领导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甲单位的公章,甲单位领导在签字时,签上了乙单位的名称。甲单位领导没有在乙单位任职。整张协议书根本没有任何乙单位的人签字和盖章。我不认可和乙单位的协议关系,我只认可和甲单位的协议关系,可以吗?请问国家法规对这一问题是如何规范的?协议不成立也可以,我不认可和乙单位的协议。谢谢!
可以。
2013-01-22 11:59:32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可以。
2013-02-02 18: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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