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4年结婚,现已经起诉离婚。2005年,购买2处房产(一套为商用),都是夫妻共同贷款(06年股票套牢),06年先后购置了2辆汽车,各自使用。2010年婆婆卖掉自己两套小房子,分别赠与两个儿子,我们得到50万元。我们以夫妻公积金贷款30万元购置新房,加上婆婆赠送的50万,购买第三套房产。现在3套房产户名均为男方,贷款均未到期。 请问:男方说一分钱也不会给我。还胡搅说04年的房产是其母出资,我们没有实力购买。事实全部为我们赚取外快所得(不是合法渠道),其母退休确实有兼职工作,单位发工资。他们在积极寻找伪证,我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据说法院设计财产纠纷时暂不考虑判决离婚?先析产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依法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手机13910524458
2013-01-23 20:36:21
您好: 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3-01-24 16: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