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出了事故 就做了笔录拿了验车报告,事故认定书,对方的汽车无强制保险,也没做抵押,交保证金,对方的汽车从交警队拿出来了,这符合要求吗? 事故认定书上写的日期是6月22日发的 我和对方都付相等责任 当时我还在家里养伤 我什么都不知道 交警也没给我打电话 对方的汽车居然放出来了和他谈谈理都不理我. 事故认定书是寄到我厂里的,信封上的日期是6月29日 而我拿到事故认定书日期是7月5日 事故认定书上写双方争执赔偿金一方不愿意3天内可以写调解申请书 交警队可以处理 可现在怎么办呢 那是谁的问题 可要上法院起诉的话 我还没这么多钱 我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