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干了21个月,期间单位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前几天领导突然说要辞我,当天就要求做了交接。后来我向单位提出除了当月工资和全年奖金(2012年是上了全年的班),额外再补偿我两个月的工资,领导说只能结算2013年1月份20天的工资和两千块钱的奖金,没有赔偿,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单位若不同意我能采取什么办法?
你的要求合法。协商不成,搜集单位辞退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3-01-23 16:13:15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3-01-23 15: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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