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打架,双方都去医院做了检查,花费了几百块的药费,双方决定私了。但当地派出所要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罚款500。请问这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因此,派出所的罚款是有依据的。
2008-06-30 19:53:41
如果能够达成协议私了,特别是这类案件,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予以处罚.
2008-06-30 20:08:29
公安局的处理其实也是合理合法的,根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2008-07-05 09:35:21
2008-06-30 15:49:35
派出所的罚款是有依据的。
2009-02-21 14: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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