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待业(干些零工),女方嫌穷常打架提出离婚请问律师:她想去部队查我转业费用,想和我均分。我离开部队后发了十万元多一点。请问她能得到一半吗?现在我转业后婚姻法对我有什么优待。
转业费用在离婚时按法律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2013-01-23 20: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