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正楼,东楼口,在我家东侧是步行街,现我家北侧临街要盖一六层商业门点,我家住四层,距离大约三米,会完全挡住了我家,该怎么办?谢谢!
对方属于相邻关系侵权,你家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广东: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九条广东: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8 11:06:39
你好! 可以起诉维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010-07-09 17: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