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两个朋友叫去合租车子去喊收割机,因为他们没有驾驶证所以租赁合同上是我签的字,在路上我们遇见一辆收割机我们的车子停在收割机前面,然后和收割机上的人商量事情。等我们谈好后刚刚上车还没启动,一辆大货车从后面来先是把收割机撞到一边去了,然后又追尾我车,结果我车后座一人死亡租的车子也是他付的钱,前面的我和另一个人受了伤,现在交通部门认定书下来说只有我和大货车有责任,而且是我三他七,我想问问这样的责任认定合理吗?我的那两个朋友(包括死者)没责任吗?谢谢!
及时申请复核
2010-07-08 10:16:42
交通事故是双方的行为造成的,对方也应该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你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3日内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要求重新确定责任的大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8 10:59:00
交管部门的认定从法律上来说是有问题的,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是大货车追尾,大货车应负全责,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你申请复核但不能够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2010-07-09 11:17:03
你好!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3日内到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要求重新确定责任的大小。
2010-07-09 17: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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