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在公司将多余的汤带回过家里给孩子喝,有同事因为不喜欢阿姨做的饭,就故意说我带回家喂狗,其实他们知道我带回来喂孩子的。我指责了他们,他们骂,并且侮辱我,我保存有他在QQ群里的记录。请问这可以起诉他不?
对方的行为侵犯了你的人格权和名誉权,你可以起诉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8 10:55:52
协商处理。
2010-07-08 10:20:19
可以起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08 10: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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