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高速交通事故?

咨询者 : fa124963 - 北京     时间 : 2010-07-08 10:46:08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的亲戚在高速公路上出现了交通事故,目前人已死亡,有好多事不明白,他有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不知道有没有用,怎么申报,都要那些证明,请指教,非常感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如何认定的。确定责任受害人可以得到医药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2010-07-08 10:58:4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的亲戚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8 11:10:29

田军   [北京]    13141233918

依据事故要求赔偿

2010-07-08 13:29:1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首先要求肇事方按照责任承担赔偿,其次,属于因工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另外社保费用可以按照继承方式进行继承.

2010-07-08 14:33:23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死者亲属尽快要求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赔偿。另外死者是否属于单位工作期间,出差等死亡属于工伤的,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待遇,比如报销各种费用,工伤赔偿金等需要各种证件。具体与律师联系。

2010-07-08 18:14:49

郑吉文   [北京]    13911825559

上面律师解答已经很清楚,如有不明,可电话联系咨询。

2010-07-09 16:28:4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