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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咨询?

咨询者 : fa429513 - 北京     时间 : 2013-01-25 14:59:00    状态 : 已解决



2012年5月份我弟弟将别人捅伤,当时办理了取保候审!2013年1月份伤情鉴定才下来,为重伤!2013年1月24号被办案派出所拘留,等逮捕令!这期间有警员向我父母打电话说:让先赔偿几万块医药费,对以后的判决有好处!会少判!事发当天我家积极配合受害者治疗的,积极的出医药费!我不明白现在不等法院判决就让再赔偿医药费还说对以后判决有好处是不是真的?是不是符合法定的程序?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3-01-25 15:03:52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赔偿伤者的医疗费,可以作为减轻量刑的考虑情节。

2013-01-25 15:28:54

李福明   [广西]    13807731978

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是犯罪嫌疑人积极悔罪的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3-01-25 15:37:43

  []   

你好! 根据法律规定,你家人积极承担医疗费,你弟弟的判刑时,法院可以考虑从轻判处的。

2013-01-25 16:11:3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取得对方谅解,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013-01-25 16:16:5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积极的出医药费好

2013-01-25 16:25:09

李云周   [北京]    13911693689

积极赔偿,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作为人民法院量刑的考虑情节,对犯罪嫌疑人有利。

2013-01-26 10:59:48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3-02-02 13: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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