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处理抵押物时,债务人将抵押物卖给买方时,只把订金6万元交给我,剩余的3万元以买方暂时无钱为由,拒绝把卖后的钱给我,我当时看到买方的口袋里是有钱的,并且买方实际也是有钱的。现在法院给我说,买方没有钱,只给债务人打了借据,无法偿还债务。我该怎么办啊?谢谢!
你当时为何不向执行法官点明此事?你可以代位诉讼。
2013-01-25 19:30:10
可以进行起诉。
2013-01-26 11: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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