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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岗位变动?

咨询者 : ZY2010 - 江苏     时间 : 2010-07-08 13:40:13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目前在一家外企工作,至今有8年多的时间了,一直是在品保部工作,合同上工作部门也签的是品保工作,有公司颁发的任命书,职位是品保副科长。(合同明年3月份到期) 现在公司宣布了最新的组织表,我被调到了制造部门,职位待遇不变,可是工作内容变了,我想咨询的是这算不算公司违反了合同法或劳动法,我可不可以据此和公司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话,那经济补偿的金额如何计算? 期盼您的答复!谢谢了!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工作岗位变更属于主合同条款变更,未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决定。经济补偿金应当是你8个月的工资(因为你工作了8年)

2010-07-09 16:59:38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工作岗位变动是对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变更。应当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2010-07-08 1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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