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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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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极少人关注的法律漏洞,请高手们做直接正面的解答!?

咨询者 : fa430568 - 天津     时间 : 2013-01-31 11:46:07    状态 : 已解决



一个成年人,无任何犯罪前科,去当地公安局户籍科申请修改姓名。假设户籍科拒绝为该公民修改姓名,理由是该公民改名字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户籍科的规定。可是,该公民认为户籍科的单方面拒绝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且非改不可的意愿强烈,认为不需要提供什么理由,只是基于公民的姓名权一定要改。而且不惜去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告公安局行政不作为。那么结果会是怎样?有没有可能败诉或者被驳回?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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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科的规定不得违反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通则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被驳回是有可能的,甚至不给你立案。中国的事就是这样。再简单的案子律师都不要说会胜诉。因为胜败是法官说了算。不是法律说了算。

2013-01-30 11:53:08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胜诉机会较大

2013-01-30 12:12:13

薛为华   [上海]    400-817-8888

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及《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更改姓名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据我了解一般派出所户籍科都允许改名,但是,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严格上说,这是公民权利,无须审批,派出所只需要做变更登记手续即可),申请时需要您提交申请书,写清改名原因,一般的理由就是“重名太多,更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 如果派出所执意不予以变更姓名,您当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胜诉几率较大。

2013-01-30 12:19:30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姓名的更改是公民的权利,但需要符合相应程序和准备材料方可,若是户籍人员故意刁难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3-01-30 13:11:38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户籍科的规定不得违反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通则不得违反宪法的规定。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被驳回是有可能的,甚至不给你立案。中国的事就是这样。再简单的案子律师都不要说会胜诉。因为胜败是法官说了算。

2013-02-02 08:58:41

俞城峰   [江西]   

如果您遇到法律难题,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咨询电话:18907941164 QQ:564895531

2013-02-02 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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