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是一个幼儿园办理者,两年前租了一院房子,房费每年按时清。在一年前就想续租,房主说没问题给我租,房费涨一万,但推辞的不写合同,半年前又说张两万,没签成。后来快放假的时候,房主说不给我租了,可房租到期我们还没放假,就送了房主一千多的礼品,他们也收下了。我们找下房子搬走超了20天,在20天期间他们又自己办幼儿园装修,每次用钥匙我都去开门,有没有保护我们的法律法规,两年我投资的换没回来这倒不说,租房时的3000元押金也不退我,东西我都搬了钥匙也给了,我有没有权利要回我的押金或我的损失。
你有权要回你的押金和你的损失。
2013-01-30 13:44:2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有权要回你的押金和你的损失。
2013-02-02 00: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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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2 23: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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