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在工作时受了工伤,是应该可以评残的,但劳动局说:过了五十岁就无法评工残,环卫工都干了十几年了,一直没有签合同,环卫所应该有赔偿吗?法律有规定怎样赔偿吗?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就是劳务关系,可以有权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然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赔偿。法律规定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3-01-30 22: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