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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固定期合同, 合同终止赔偿?

咨询者 : fa430728 - 上海     时间 : 2013-01-30 21:26:30    状态 : 已解决



1. 连续两次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视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 工作年限为4年,合同到年底不续签,人事部说平均工资的最高赔付不超过社 保加金的最高的基数12000,也就是说4+1=5*12000=60000,还要加税,是否有这个说法?是否需要加税。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这种情况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不需加税。

2013-01-30 20:01:28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这种情况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3-02-02 00:47:55

俞城峰   [江西]   

如果您遇到法律难题,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咨询电话:18907941164 QQ:564895531

2013-02-02 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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