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妹妹2010年买房子时资金不够,向我借钱,分4次借了11万人民币,而且在2012年2月最后一次借钱时写了一个欠条,在2018年前还清。2012年7月我妹妹因感情原因与他先生离婚,离婚协议是房子,儿女抚养权全归男方所有,债务由男方负责。因为男方生活铺张浪费,我怕他2018年无法还清,所以想要他提前还清。
因为你借钱给你妹妹时,你妹妹与你妹夫的夫妻关系存在,但是在2012年7月份已经离婚,并且离婚时将借款所购的房屋已经归男方所有了,属于已经发生了法律上的情势变更,因此你有权要求偿还借款。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你妹妹和妹夫要求还款。具体可以与我们联系。
2013-01-30 21:26:34
债务未到期,如债务人未明确拒绝偿还,提前起诉要求偿还无法律依据。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3-01-30 21: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