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被拆迁户,住的公房,现在拆迁办把补偿款拔给单位,单位已通知其他被拆迁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将公房转为私房.而他们说我爸(已不在了)曾经享受过福利房的待遇,就不能享受拆迁户的补偿,把我妈应得份额,让别的不属于拆迁范围的关系户享受,这合不合理?...
不合理。 属于强词夺理。你母亲在你父亲去逝后,属于合法的承租人,应当得到补偿。
2010-07-09 11:14:50
你妈妈应该享受拆迁的待遇,拆迁部门无权转让给别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9 12:46:30
你好! 单位的说法无法律依据,你妈妈应当享受拆迁待遇。
2010-07-09 14: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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