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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纠纷,法院2002年缺席判决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给原告。?

咨询者 : fa431056 - 黑龙江     时间 : 2013-02-01 09:36:24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五常市,山河镇,我于1998年借别人5000块钱,有欠条,后来无力偿还,外出打工,对方起诉至山河法院,法院缺席判决我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给对方,对方将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拿到了钱。现在,还可以上诉吗?可以申请再审吗?如果我想要回自己的房子,应该如何操作,如果有可操作性,聘请您作为律师操作此事,费用大概要多少!!!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可以申诉解决。律师与律师协商解决。

2013-02-01 10:26:37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作为执行标的,法院判决错误,可申请再审撤销原判决,要回房子。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QQ:386179688

2013-02-01 13:11:21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可以申诉解决。

2013-02-02 00:08:31

俞城峰   [江西]   

如果您遇到法律难题,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决法律纠纷! 咨询电话:18907941164 QQ:564895531

2013-02-02 2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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