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您好!我是一家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人员,在办理一笔A先生的手机分期贷款时,未注意该笔贷款的合同实际上是由B先生代为签署的,且贷款所得手机也一直由B先生在使用,现在A先生指出签名不是本人签署,不愿意清偿贷款,B先生拒不承认此事。公司已经在我工资中冻结了该笔贷款金额,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你履行的属于职务行为,这属于公司的商业经营风险,应该追究b先生的责任,公司无权扣留你的工资,你有权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对你的工资解冻。
2013-02-01 20:15:02
这属于公司的商业经营风险,应该追究b先生的责任
2013-02-01 23:51:57
应当申请仲裁。
2013-02-02 17: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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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2 2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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