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认识的一个朋友,说她姐夫在粮食站工作,可以通过他把粮食卖进去赚差价,因为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所以我就借了十万多元钱去黑龙江收粮食,货车直接把粮食拉到粮食站,因为当时已是年底,朋友说如果明年还继续卖就押一车,明年一起结算,当时也没多想 觉得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也就同意了,可是当时既没有合同也没有打欠条。过了年我去找朋友想把钱要回来再去收粮食,可是朋友告诉我她姐夫把卖粮食的钱带走了,去了深圳,她也联系不上了。之后又去找朋友几次她态度越来越不好,说钱也不是她拿走了,让我去找她姐夫,可是从头到尾我连她姐夫面都没见过,怎么去找?而且是否真的去了深圳我也不知道,期间和她吵过两次,我不敢逼的太紧,毕竟没有证据,怕她翻脸说没这回事。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专家律师,我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十万对我来说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请大家帮帮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