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由于在外工作,家里有一套住房要卖就请本人的小舅子帮忙处理。 有买主与小舅子手写了一张简易协议 只约定了 房价总款 和 房号 并且买方交付了2万元,并约定一方违约赔付10万元。 我现在春节回家需要跟买方详谈。由于近段时间房价上涨,我想再涨一点价格,毕竟钱都不是好挣的。请问,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嘛?我还可以与买方商谈价格吗?
该协议没有你的签字,是无效的,你还可以与买方商谈价格。
2013-02-01 21:43:32
有你的签字,是无效的
2013-02-01 23: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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