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绵阳人,在2005年的时候在平昌买了一辆出租车经营权,经营7年后,现在由于我想回家,想将经营出租车卖出(出租车公司开始允许过户经营权,以前的车主已将经营权过户给我,我现在想卖,可公司现在不让过户,还想收回出租车的经营权)。我想便宜点卖给公司,公司有不愿出钱,(我们同城的列一家出租车公司还是可以过户,现在都要40W了,我想卖给别人公司又不让过户。就这样把我们拴在这里了,出租车公司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我们想去法院起诉,我们有赢得机会吗?
!有赢得机会
2013-02-02 11:45:20
您好,出租车公司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不让过户属于侵权行为。法律是保护权利的。
2013-02-02 13:53:14
以协议约定为依据。
2013-02-02 18: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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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2 22: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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