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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以前的公司讨薪?

咨询者 : fa431320 - 山东     时间 : 2013-02-03 14:59:38    状态 : 已解决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然后公司有一项制度,每个员工都要扣30000元的押金,要在公司做满两年之后再离职才把押金退还给员工,没有做满两年就不给押金了,我当时因为家里有事情我没有做满两年就离职了,我能向公司讨要我的押金吗?公司这样不签合同扣押金的做法违法吗?麻烦回复一下。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你的押金,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你的全部押金,公司不签订合同扣留押金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

2013-02-03 16:27:2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讨要押金。。。。

2013-02-03 15: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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