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土地租用给别人,村民平均分配收益,但由于承保方一次未交齐租金,所以分期付款。承包方第一次交了部分租金,租金也平均分给了我们村民。在距离承包方第二次交租金的期间,有部分村民因病去世,我们就想咨询一下,在第二次租金收益分配的时候,去世的村民是否应该继续得到收益?谢谢
应该继续得到收益
2013-02-06 1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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