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让辞退 并扣押押金 用人单位以每个月增加200块工资为由 收取劳动者1000人民币 说辞职后会归还1000人民币 但每个月工资还是原来的 并未增加 过年加班没有加班费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劳务签合同 劳动者要辞退工作时 单位不让辞退 并且说辞退后 不归还1000人民币
用人单位扣留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押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13-02-06 19: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