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的,我家有兄弟两个,在我哥25岁时,用家里所有的积蓄和外借钱以我哥的名义买了一间(5万元)小产权门面房,请问这间门面房能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吗? 补充:我父亲现在已去世,母亲站在哥哥那边说当时购房款有哥打工的2万多元,外借的钱都是我哥以后自己还的。(1998年买的房)
房子在你哥下,且有你母亲作证,这间门面房很难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家庭财产争议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3-02-07 22:26:10
房子在你哥下,且有你母亲作证,这间门面房很难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2013-02-08 01:02:35
房屋的产权属于实际出资人的,你家的房产实际是用家里所有的积蓄和外借钱购买的,即使登记在你哥哥的名下,也是属于你们家庭的共同财产,这处房产可以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2013-02-08 07:49:40
收集证据,法院起诉
2013-02-08 09:07:13
要搜集证据才行。
2013-02-17 23: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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