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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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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432412 - 江苏     时间 : 2013-02-07 21:41:39    状态 : 已解决



我原来在人事行政部门任行政主管,现公司安排另外一位来自生产部门的同事接替我的工作。而且公司至今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但我每天打卡上下班。 我想要求赔偿金,并解除合同,该怎么做?赔偿金是2N吗? 如果公司不让我进厂门,怎么办,如何维权。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申请仲裁。。

2013-02-08 00:57:5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公司的行为属于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你2n的经济赔偿金。 2、如果公司不让你进厂门,你可以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制止公司的违法行为。

2013-02-08 07:31:57

梁斌   [江苏]    13815066585

可以报警处理,或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013-02-08 09:05:26

刘建平   [江苏]   

看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的约定。

2013-02-17 23: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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