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2号在上海第九人民医院割的双眼皮,现在两只眼睛完全不一样,去找医生说是每个人体质不一样,让我半年以后过去在给我做个手术,不承认是他们的失误,什么原因导致的也不说,一直敷衍我。 请问我可以告他吗,有时间限制吗? 病历卡都有保存,成功的可能性大吗?可以获赔多少呢,手术费是2280加几十块的挂号费,大概2300 。为这个事还请过好多天假。
双眼皮割的两只眼睛不一样,这样的行为构成医疗事故,赔偿的时间限制是2年,你可以起诉要求医院对你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大约是20万元左右。可以胜诉。
2013-02-08 07: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