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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有效吗?

咨询者 : fa432733 - 河南     时间 : 2013-02-11 17:45:43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妻子2012年由于感情破例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我们有一儿一女,大儿子八岁,小女儿两岁离婚时妻子对子女不要,协议也写子女归我抚养,妻子有探望的权利,妻子不支付抚养费。现在妻子想反悔想要走女儿,如上法院妻子能要走女儿吗?如果真要走的话我可以要我对女儿的抚养费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您妻子想反悔想要走女儿,如无特定情况,其要求法院不支持。

2013-02-11 18:35:0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的离婚协议是依法生效的,你妻子无权要走女儿,应该由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2013-02-11 21:05:04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如无特定情况,其要求法院不支持。

2013-02-11 21: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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