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经人介绍和一个男人同居了,但并没有领结婚证。一开始两人不错,但后来两人的矛盾加深再加上朋友那时患了重病,男人便抛弃了朋友。朋友想找个好人结婚,男人阻挠。因之前在他们争吵中男人写了字据让朋友签了字。当时闹得很大,朋友的父母亲戚都来了,男人便让朋友的父母签字,字据上写“如果我们不在一起了,你要付我一万五元钱(朋友和男人同居中从未花男人的钱,她的孩子亦是)朋友向我哭诉说男人不要让他找,找的话给钱,否则后果自付。听有人说签了字据就有效,我不大懂,想问问明白的人。 在此我和我的朋友谢谢你们了。
该字据的内容限制你朋友的婚姻和恋爱自由,是不合法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字据内容无效。
2013-02-13 23:09:35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是不合法的
2013-02-14 07:49:10
协议无效。
2013-02-16 21:48:16
协议无效
2013-02-21 14:49:02
该协议属于违反婚姻法婚姻自由的规定因此无效。
2013-02-22 14: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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