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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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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妊娠期的离婚?

咨询者 : hbdfcly - 北京     时间 : 2013-02-14 12:27:14    状态 : 已解决



女35岁,初婚;年前经人介绍与北京一41岁离异男人结婚,已登记三个月,怀孕两个月。在近半个月来,男一些恶习渐渐显露出来,例如出口骂人,动手打人,一开始就不信任女方,(因被前妻拐走以前的所有家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所以钱财上从不让女方经管,女于十月份已辞职,目前怀孕无工作。想咨询一下,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女方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女想去做人流,又承担着大龄初孕、怕以后留下后遗症的风险,对此,男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协商要求赔偿。但如果起诉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进行人流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

2013-02-14 13:12:33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协商赔偿。。

2013-02-14 1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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