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结婚后生有一女儿,但是我们没有领结婚证,现在我们关系维持不下去,但是我们没有签分居同意书,过年时我们说要给孩子断奶,所以就回来了,但是没有说分居!而他却带另一女人回家,我该用什么法律来维护自己呢?孩子我不想带是不是得付抚养费,但是现在我没有能力,怎么办?还有在我们结婚时购买房子房本的名字是他,但是在交款人后有我父亲的名字,我们可以得到房子的另一半吗?
1、你可以要求追究男方对你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 2、你抚养孩子,由男方承担抚养费。 3、在交款人后有我父亲的名字,你可以获得房屋一半的价值。
2013-02-15 16: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