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跟我老公离婚,在结婚之前我们有过一个孩子,当时没有要,现在由于性格,他跟我提出离婚,我们结婚没多久,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就是婚前给对方消费过,我现在想要离婚补偿跟精神、身体损失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呢?至于之前怀过的孩子,我就没有权利要身体损伤补偿吗?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但是要求精神损失和身体损失费,没有依据,难以获得法院支持。但如果双方协商,对方自愿支付的,法律并不干涉和限制。
2013-02-15 16: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