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2012年10月25号左右在深圳罗湖区东门某个商场和她们(全部是女性。最小的23岁最大的50岁)的同伙大概6人实施盗窃,交通工具租老乡的面包车,盗窃的赃物是服装,按商场所标的价钱她们所偷的赃物是5000元之内,现在她们6人已全部被抓获,面包车车主(男性)已释放,所抓获的人全部关押在深圳草蒲看守所,可到现在为止也没判刑,也不准家属探视,只准家属往看守所里面寄钱,现在快4个月了也没什么通知下来,我想咨询一下〈1〉家属可否为她们其中一人办理取保候审,大概需要多少保证金,通过的机会大不大,〈2〉她们所犯是罪刑是怎样量刑的大概会判多久。〈3〉为什么公安局为何迟迟不判刑,或着说还不起诉,这是不是跟被盗的商场有没有起诉有关〈4〉被盗的商场起诉她们的话会不会多判,商场不起诉的话会不会轻判〈5〉她们这样被羁押越久是不是代表她们会判的越久,打个比方说她们一直被羁押下去到了1年,法院不可能判1年以下或1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