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多次损害女方的利益,例如蓄意使女方离开工作,并多次使用家庭软暴力。另外,男方曾在2005年有过外遇。但是现在男方不肯离婚,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最好具体一点的。或者说有什么法律支撑。谢谢了~
男方有外遇的,符合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法律支撑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13-02-16 10:13:58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或外遇的行为,构成严重婚姻过错,你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2013-02-16 10:53:14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3-02-20 21: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