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子女读高中时,因与父亲感情不和,离家出走,如今,母亲生活困难,母亲的娘家人要起诉子女,说子女不孝顺,请问这成立么?,备注子女刚大学毕业两年。
成立.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013-02-16 21:00:19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成立.
2013-02-16 2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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