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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提出离婚?

咨询者 : fa433548 - 福建     时间 : 2013-02-17 10:02:18    状态 : 已解决



感情不合需要哪些证据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感情不合需要提供下列证据,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3-02-17 10:08:03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3-02-17 11:24:49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婚姻法有规定。 比如:家庭暴力

2013-02-17 12:48:06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3-02-17 20:14:48

杨永俤   [福建]    13906930369

婚姻自由,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2013-02-19 16: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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