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是滕州市国税局的退休干部,早先单位集体盖房,我姥爷在国税局宿舍(滕州市春藤路166号)购买了一套单位住房宿舍,,当时买房时问他两个儿子都不要,最后我家要了,但是由于我当时资金紧张,基本上住房的款都是我姥爷出的(从月工资里面扣),单位是集体产权,由于现在房子升值,现在我舅舅也想要这套住房,但是我姥爷年纪大了(姥爷现在还健在),现在想写个遗嘱把这套住房给我,请问应该怎么办?
应以遗嘱形式将您姥爷把这套住房给您的事宜约定清楚,以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规避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遗嘱!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遗嘱起草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起草!QQ:386179688
2013-02-17 23: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