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双方婚前(2011年4月)购置一套房屋,总价230万元,杂费约15万元。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字。首付时男方出资64万元,女方出资20万元,按揭161万元。2011年5月开始还贷,均由男方承担,至2013年1月已还贷104万元(包括提前还贷2次),尚余按揭贷款约70万元。双方于2012年12月登记结婚,其女方承担了房屋的装修(约30万元)。现双方准备离婚,此房屋财产该如何分割?若男方想拥有此房产,该向女方支付多少钱?
协商解决。。
2013-02-18 10:02:09
首先双方应就该房产的现值达成一致或者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双方出资所占的比例进行分割,男方如想取得产权应按照出资比例给予对方补偿。
2013-02-18 10:11:53
平分,支付对方一半。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3-02-18 1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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